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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县院实施绩效考核量化管理机制推动工作跨越发展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
时间:2014-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转变被动局面,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2008年以来,青龙县院在全省6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检察院和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实施了干警单兵“绩效考核、量化管理”新机制,根据干警的不同岗位科学制定绩效分值。按照干警自评、部门负责人评价、主管领导考核、检察长评审各占一定比例,并乘以“加权系数”后为最后得分。2009年,为使考核更加公平规范,青龙县院自主研发考核微机软件,干警自评和领导评审等均在检察内网上进行,每名干警考核数据最后通过网络自主生成考核结果,由“面对面”变为“背对背”,使考核更加科学合理。自实施单兵量化考核机制以来,收到了显著的效果,推动了全院工作整体提升。2008年至2009年连续两年业务考核名列全市第二名,2010年至2013年连续四年业务考核名列全市第一名,先后被评为 “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2011年进入“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同时,青龙县院单兵绩效考核、量化管理做法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被写入秦皇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检察工作报告》之中,2009511日,中共河北省委在省委办公厅《简报》102期上登载了青龙县检察院实施干警单兵绩效考核、量化管理经验,省委领导批示给予肯定;2012211日《新华社》编发的供中央领导和省部级主要负责人批阅的《国内动态清样》抄报件第75期,刊发了青龙检察院实施绩效考核、量化管理等加强机制创新的管理的经验。由于成效明显,2014115日,青龙县检察院作为两个被表彰的单位之一,被河北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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