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至2016年的本届检察工作中,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着力为经济发展和扶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五年来,该院努力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全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结合青龙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县精准扶贫服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多次召开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深化“两法”衔接工作。依法对2件6人贪污惠农扶贫资金案进行立案侦查。坚持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严厉打击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贪腐犯罪,共查办涉企职务犯罪5件8人,维护了企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