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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层检察机关的廉政文化建设
时间:2015-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力量,担负着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作为反腐败斗争主力军的人民检察院,同时又是反腐败的重点对象,因此,如何保持检察队伍自身廉洁就显得十分的突出重要。而要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高效廉洁的检察官队伍,就必须认真贯彻实施中纪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大力弘扬检察廉政文化,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当前,处在检察机关防腐工作前沿阵地的基层人民检察院,在推进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进程中,尚存在着一些亟待完善和解决的问题。

  一、人民检察院廉政文化的概念及特征

    检察廉政文化是指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履行各项审判职能,为确保队伍廉政和维护执法公正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由此概念可以得出,检察廉政文化具有以下特征:

    (一)检察廉政文化是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各项职能活动中,经过长期积淀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文化意识形态。它虽与我党的其他廉政文化同根同源,相互联系,互为补充而成为一体,但因其根植产生于独立的检察工作领域,故有其不同于一般的特征。

    (二)检察廉政文化是以反映检察官工作生活清正廉洁风貌为主要内容的一种文化艺术形式。它弘扬的是人民检察院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品质精神,鞭挞的是司法腐败的丑恶现象,与检察官的日常工作生活和个人情感等息息相关,紧密相连。

    (三)检察廉政文化是一种丰富检察官业余文化生活,陶冶个人修养情操,预防检察官腐败,确保队伍公正廉洁的法治文化思想。人民检察官作为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者,依法代表国家承担着打击犯罪,维护法制统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职责。因此,检察官在工作生活中,就必须以检察廉政文化为导向,有效预防和抵制司法腐败。

  二、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廉政文化建设现状

  1.思想认识方面。基层检察院有的领导干部对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不关心、不重视,认为这是“一把手”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把这项工作当作额外负担;有的认为抓自侦、批捕、起诉等业务工作是务实,抓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是务虚,责任制工作抓不抓无所谓,与己无关,常常出现“主管领导忙得团团转,其他领导一旁冷眼看”的现象。

  2.工作机制方面。从目前基层检察院现状来看,一些基层检察院还没有真正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建设廉政文化的措施、载体不足或没有得到落实,工作方式、方法陈旧、简单,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未很好落实,责任不明确。廉政文化建设的激励、协调、保障、考评机制处于空白。

  3.廉政文化发展规划方面。大部分基层检察院虽然对廉政文化建设给予一定重视,进行了一些思考,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但缺乏一部清晰的廉政文化发展规划,导致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的盲目性,其效果大打折扣。俗话说,纲举目张,一部好的廉政文化发展规划,就是纲,它能指引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有序开展。目前,大部分基层检察院对廉政文化发展规划思考不多,缺少专题研究。

  4.廉政文化建设宣传方面。一些基层检察院因对廉政文化建设本身的认识不足等种种原因,对廉政文化建设的宣传不够有力,缺乏以各种载体为形式的广泛宣传,宣传的手段单一,缺乏创新;其次是宣传内容枯燥乏味,多表现为口号式的条幅宣传,以致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三是宣传的人、物质、经费等未得到很好落实,导致廉政文化建设宣传乏力,制约了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廉政文化建设的力度不够。基层检察院院普遍感到任务压力过大,从而把主要精力投放在办案等中心工作上,进而忽视了廉政文化建设。在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上也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导致少数领导和一般干部对廉政文化建设无所适从。多数基层检察院既无廉政文化建设的长远规划,也无年度计划;只有上级的“规定动作”,没有本单位的“自选动作”;不是“我要做”,而是“要我做”;不是主动开展工作,而是被动应付。

  2.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不强。长期以来,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更多强调的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教育,而忽视了对一般干警廉洁意识的灌输和廉洁从检行为的培养,导致一般干警从思想上认为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的事,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甚至出现了廉政文化建设“形式主义”等错误观念,无形中产生了“思想意识腐败”。

  3.廉政文化建设的氛围不浓。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互动不够,宣传不力,参与性不强。除单位领导和职能部门外,一般干警很少主动参与到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中来。有些基层院一提到廉政文化,首先想到的是“上大课、做报告、树典型”等“老三篇”,在干警中极易产生厌烦心理,以致出现了廉政文化建设是“领导干部生病,一般干部吃药”的抱怨。

  4.廉政文化建设的载体不多。基层检察院对廉政文化建设严肃有余,方法不活,创新不够。只满足于一般意义上的写文章、发信息、送贺卡等,人性化的方法和载体不多;满足于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廉政文化活动,本单位有针对性的活动少;满足于短期行为和轰动效应,缺乏长远规划和实际效果等。

  三、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途径

  (一)强化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础,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上级的有关指示要求需要基层去贯彻落实,检察工作任务需要基层去完成,队伍建设需要基层去加强,检察形象需要基层去树立。要保证基层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就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制定切合实际的建设规划、计划和活动制度,提出符合本院特点的廉政理念,以确保基层院廉政文化建设的连续性,防止出现短期行为和轰动效应。出台的廉政文化建设规划必须充分听取干警的意见、建议,既要体现超前意识,又力求符合客观实际,并及时进行调整修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才会使基层院廉政文化建设充满生机活力。

  (二)突出廉政文化建设的特色。一是内容上突出特色。要紧贴基层工作实际,把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作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主题,使廉政文化与检察文化建设、规范化建设、队伍思想建设有机结合,教育大家立足本职、廉洁从检、遵纪守法、情趣健康。二是方式上突出特色。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贴近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个人述廉、干警评廉、明责守廉、勤俭养廉、文艺颂廉、典型倡廉、警示促廉、家庭助廉、社会督廉和创廉政科室局、评廉政标兵等活动。三是执法上突出特色。要引导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廉洁从检,自觉把廉政理念运用到办案的每个环节,坚持廉洁执法。四是机制上突出特色。要建立廉政文化建设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责任;要建立廉政文化建设考评机制,根据年初目标,加强日常管理和督导,年底进行绩效考评和表彰;要建立廉政文化建设激励机制,用精神和物质奖励措施激励干警积极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要建立廉政文化建设保障机制,拿出一定的经费,保障廉政文化建设的有序开展。

  (三)拓展廉政文化建设三块领域。通过检察廉政文化进检察、进家庭、进社区,增强检察廉政文化的辐射力、渗透力。进检察,就是把检风检纪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社会各界人士请进检察机关,把检察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从而推动促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家庭就是要通过向检察干警家庭发送廉政建设公开信,赠阅廉政建设材料,发助廉短信息,组织评选廉内助等活动,发挥亲情助廉的积极作用。进社区,就是要组织检察干警深入社区,向群众述职述廉,宣传演讲,树流动黑板报,开辟固定宣传画廊,并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使检察清廉之风吹进社会每个角落。

  (四)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载体。抓好廉政文化“六上”,搭建立体化的宣传教育平台:一是廉政文化“上墙面”。在围墙上设计廉政宣传标语,在办公楼走廊上悬挂廉政书画,营造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廉政文化“上栏面”。建立检察廉政文化宣传专栏,要紧跟形势,结合实际,定期更新内容,使干警经常接受廉政文化的洗礼。三是廉政文化“上屏面”。门厅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面上滚动播出上级有关廉政要求和廉政格言警句,时刻提醒大家廉洁自律。四是廉政文化“上版面”。在“检察信息”简报上定期开设廉政文化专版,或直接开辟“纪检专刊”,刊登检察系统的廉政典型、体会文章、经验做法等。五是廉政文化“上页面”。在外网建立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廉政教育专栏;在内网开辟廉政建设专页,设置上级精神、行为规范、专题教育、先进典型、廉政故事、格言警句、诗歌漫画、体会文章等栏目,使全体干警经常接受廉政教育。六是廉政文化“上桌面”。在每位干警办公桌上摆放廉政格言警示牌,使廉政警示语天天见面,温馨提醒党员干部自警、自省、自律。

      (四)不断创新,全力打造检察廉政文化品牌。创新是文化艺术永恒的生命线,基层人民检察院廉政文化只有以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根检察工作,贴进检察官生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激活检察院廉政文化的生命力,从而创建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检察廉政文化。同时,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还应当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使之深入社会,丰富内涵,使她真正成为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一支奇葩,永远绽放出璀璨的法治光芒!

  在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廉政文化作为一种新的理念,它既是时代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又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在检察工作实践中,以科学的廉政理论为统领,以健全的廉政文化建设制度为保障,以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多途径、全方位、深层次地加强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出浓厚的“崇廉尚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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