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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事迹材料
时间:2014-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青龙县院侦查监督科共有工作人员5名,负责侦查监督、涉农、综治、未检等工作,2013年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发扬务实敬业拼搏精神,继续坚持以“审查逮捕案件重质量,立案监督重实效,侦查活动监督求发展,综治、涉农工作创特色”为总体思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和公信力,促进了工作全面发展,侦监工作在全市业务考核中,首次获得全市第一的荣誉,为创造青龙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始终对严重刑事案件,保持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重点,全年共批准逮捕134件200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坚持严打整治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职能,始终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对22件35人故意杀人、伤害、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从快予以批捕。突出打击重点,对泽某某等三人贩卖178支枪支案依法给予批捕,有力地消除了严重治安隐患。同时,依法对崔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依法批捕,为全县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以及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犯罪。对非法集资高达1亿多元,涉及170余名受害人的李永儒特大案从快给予批捕,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受害人情绪,避免了严重群体性上访案件。集中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商)犯罪。对涉嫌销售价值为10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卷烟案嫌疑人梁学斌等五人给予批捕。目前主犯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加强专项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理。从我县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对于赌博、赌黑彩等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从快批准逮捕赌博犯罪嫌疑人3件3人。并根据当前赌博犯罪的严重形势,加强调研,督促公安机关加大对赌博犯罪打击力度。同时,重拳打击毒品犯罪。从快、从严惩处了一批毒品犯罪分子,不仅震慑了贩毒分子的嚣张气焰,而且警醒了广大群众,对遏制毒品犯罪过快增长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强化和规范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正确的监督理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不断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深入开展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6件,监督撤案21件,纠正违法13件,追捕35人。在审查犯罪嫌疑人曹某涉嫌抢劫罪一案中,办案人通过详细审查案卷中犯罪嫌疑人曹某、张某的供述,发现本案参与人数达20余人,相关参与预谋、实施犯罪行为的多名参与者公安机关没有提请批准逮捕,为进一步核实本案中相关参与人的情况,办案人到看守所提审了犯罪嫌疑人曹某,深入核实本案参与的人数及每名参与者在实施本次犯罪中的作用,并与公安机关及时沟通,掌握了申某、薛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社会危害性,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公安机关对上述7名犯罪嫌疑人提请我院批准逮捕后,我院在第一时间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提高整体监督效果。不断拓展监督领域,扩大监督覆盖面,继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于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大胆监督和纠正。根据县委领导指示精神,自2013年1月1日起,以侦查监督科为主导,制定了2013年青龙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工作方案,在渎检局相关人员的配合下,全方位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检查行政执法案卷130卷,调阅执法案卷30卷,对执法单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瑕疵,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向相关执法单位书面提出,并督促整改落实。此项工作的开展,极大的规范了我县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不断加强专项执法监督工作,扩大法律监督效果。首先,强化了对公安派出所执法行为的监督工作,侦查监督科成立领导小组,对基层公安派出所的200余册刑事案卷,300余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审查,对公安机关以罚代刑、违法扣押、依法应当提请逮捕未提请、依法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捕后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监督。对发现的轻微问题口头纠正,对重大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其次,加强对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专项监督工作,对公安机关2012年以来的取保候审情况进行审查,同时加强与本院监所科的联系,每周与监所部门配合,统计取保候审人员情况,对捕后随意变更强制措施予以监督,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三、加强涉农综治未检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由于人员紧张、人员老化等原因,青龙县院刑事案件的侦查监督、自侦案件的侦查监督和涉农、综治、未检等工作实施一套人马多个机构合署办公“一体化”工作机制。工作中,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平衡发展,各项工作均有新进展。

  ---继续强化涉农检察工作,推动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重新配置五个涉农检察工作队,深入基层、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实实在在的服务农民、服务农村。到祖山、安子岭、青龙经济开发区、平方子等地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十余次。利用检察机关近几年办理的重大涉农刑事案件,进行深入的剖析、总结,教育广大群众要吸取教训,做懂法、守法的公民,提高公民法制意识。同时,扎实有效开展林业惠农资金专项调查工作,使林业惠农资金真正惠及百姓,落到实处。2013年,青龙县院根据上级院安排部署,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惠农资金大调查活动。工作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五个涉农工作队,明确责任,确保工作有效开展。一年来对县财政局、林业部门下拨的2012年国家拨付林业惠农资金2833.11万元,进行详尽的摸排调查,重点围绕退耕还林补偿款发放及其他林业惠农资金的发放过程中是否存在贪污、截留、侵占,挪用等情况进行深入核实。采取进村、入户问卷调查等方式对20个乡镇,40个重点村,120户农户进行初步走访调查,初步掌握了2012年林业惠农资金的使用和发放情况,为规范惠农资金使用,防止贪污挪用等奠定了基础。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能力。以依法打击破坏农村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为手段,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履行批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民利益的犯罪活动,以及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众型经济犯罪、“黄赌毒”等犯罪,依法监督侦查部门查办危害农村经济发展、破坏农村社会稳定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以认真开展信访稳定工作为抓手,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涉检访工作的规定,从我县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终结涉检访案件的工作机制。对不捕涉农案件延伸说理,消除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误解和抵触情绪,防止涉检上访问题发生。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探索和落实人民检察院关于轻微刑事案件捕前刑事和解工作,结合办案,认真执行“逮捕必要性”证明制度,积极试行“捕前和解”程序。共成功调解了4起交通肇事案件,及时修复了因刑事发案而损害的社会关系,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稳定,避免了案发双方“一代结怨,三代结仇”的现象,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目标,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始终将打击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犯罪以及注重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作为青少年维权的重点,坚持常抓不懈。在办理王志恒涉嫌强奸罪一案时,针对犯罪嫌疑人对年仅9周岁未成年人实施强奸,并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的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决定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出发,迅速启动严打工作机制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专人承办,对犯罪嫌疑人王志恒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有效维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此外。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工作机制,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全市率先成立“青少年维权帮教基地”,全方位做好失足青少年教育、挽救工作。对涉案青少年的社会交往,是否有吸毒、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是否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社会帮教措施,诱发其犯罪的原因,犯罪后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社会调查,对实施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评估,慎用逮捕等强制措施,全力挽救失足青少年。

  一年来。青龙县院侦查监督科的成绩取得较好的发展,得到认可和肯定。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发扬成绩,扎实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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