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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县检察院未检科开展在校生预防警示教育活动(八)
时间:2016-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法律宣传“五进”活动,减少和遏制在校生犯罪和针对在校生实施的犯罪,强化校园暴力整治和校园安全治理,提高在校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校园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近日,青龙县检察院根据最高检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制定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方案,并全面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

    一是成立了组织机构并进行动员。联合成立了“法治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两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并在检察院未检科设立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该项工作。8月28日,在县第一小学,县检察院与教育局联合召开了全县50所学校校长参加的“法治进校园”动员会。

     二是确立开展活动的主题。根据最高检的要求,确定每年的巡回宣讲活动主题,规定了开展宣讲活动的形式,成立了由业务能力强、法律水平高的骨干组成的两个“法治进校园”宣讲团,自2016年八月末开始,深入全校50所学校开展法治巡讲活动。目前已经对6所学校进行了宣讲,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和预防效果。

     三是配置法治副校长。组织8名具有深厚法律知识底蕴的检察官担任50所重点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负责分管学校的法治教育、法律宣传和心里咨询等工作,使学校有常态化固定法律工作者。目前,8名副校长已经陆续深入到所联系的学校开展工作。

     四是建立规范化工作机制。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建立了动态信息报送机制,逐步建立法治进校园长效机制、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动机制,从未形成对在校生的法治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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