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届检察工作任期内,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法律监督整体实效。2012年至2016年,民事行政检察科共办理民行案件15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支持起诉11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13件,提请抗诉3件,受理市院交办案件14件。同时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完成了机构更名工作。五年间,共进行各类安全检查186次,开展押犯教育239次,个别谈话665次,纠正违法136件。此外,进行了严格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强化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严肃认真地开展了监外服刑人员考察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监外服刑人员及时监督纠正,有力地维护了法律严肃性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