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部署“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河北省委将“燕赵大地展现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景象”作为谋划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重要场景之一,进行着重部署。河北省检察院以“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工作作为履职回应,引领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检察担当、实化监督举措,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向纵深发展。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称青龙县检察院)闻令而动,组织第二检察部干警认真学习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对标专项监督工作主要领域,分析县域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现状,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部署实地调查工作,积极摸排案件线索。二是对正在办理的农膜系列案件进行跟进监督,确保土壤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青龙县作为“中国苹果之乡”,种植苹果有着得天独厚的土壤、气候优势。青龙县检察院以保护土壤环境、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从农用薄膜的回收监管入手,深入乡镇实地走访,针对发现的土壤环境污染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整改建议,并通过公开听证进行集中送达,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
一、实地走访查线索。青龙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集中警力,采用网格状排查模式,以重点乡镇为突破口,对生态环境领域进行深入排查,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调查发现,部分区域存在废弃农用薄膜随意弃置的情况。有大量的农用反光膜被丢弃在林地、果园,还有部分被大风吹到了河道路边,带来了一定生态环境问题。废弃反光膜表面的铝层经过雨水的冲刷或者与土壤颗粒的摩擦会脱落并渗入土壤,加剧土壤酸化,导致果树减产。废弃农膜的随意弃置,造成土壤环境污染,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了侵害。针对在实地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追本溯源,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建议,督促做好废弃农膜回收监管工作。
二、“外脑”专家谈检察。在新的法律问题日益增多的形势下,借助行政机关专业人员这支队伍的“外脑”,对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能力,助力检察机关客观公正高效办理案件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废弃农膜回收,助力土壤环境污染防治的问题,青龙县检察院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作为环境执法领域专家来到了县检察院,凭借丰富的行政执法实践经验和专门领域知识优势,为督促职责部门履职提供思路,为强化污染防治提出专业意见,提升检察办案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三、听证送达促提升。为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提升监督效果,青龙县检察院就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责机关做好农膜回收监管,助力污染防治工作的问题,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公开听证,7个涉案乡镇的负责人参加了听证。会上,检察机关通过PPT现场展示了部分乡镇废弃农膜随意弃置的现象,各人民监督员就农膜弃置的危害性、进一步强化土壤环境、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必要性开展了讨论。检察机关向出席听证的7位乡镇负责人集中宣告现场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被建议单位纷纷作了表态发言,一致表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诚恳接受,立即制定举措,逐条逐项迅速整改、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并以此次听证送达为契机,对辖区进行全方位的排查整治,完善工作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本次宣告送达,将以往由检察建议的隔空喊话转变为面对面宣告、零距离送达,提升了检察建议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了检察建议的说服力,确保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意见准确传达,形成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
四、形成合力保落实。青龙县农业农村局经过磋商座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内容表示认同。收到磋商函后,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召集相关股站认真研究,并向各乡镇下发《青龙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用薄膜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同时会同乡镇加大宣传巡查力度和密度,积极做好巡查和执法工作衔接,形成巡查执法双震慑作用。检察机关通过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形成土壤环境监管保护合力,进一步确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没有春天的辛勤耕种,就不能品尝到秋天的甜蜜收获。没有今天的污染防治,就不能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净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代代努力,久久为功。检察机关将持续关注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定期开展“回头看”跟进监督,做好建议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实际履职行动助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