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检食药安全领域监督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县文化广场开展“维护食药安全 检察益路同行”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常见的几类消费陷阱,如网络购物诈骗、预付卡消费跑路、保健品虚假宣传等典型案例,干警们揭露各类新型消费侵权手段,并详细剖析背后隐藏的法律风险,提醒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学生等易受骗群体,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不轻易相信商家的夸大宣传,避免自身财产遭受损失。
干警们还认真解答群众咨询,对网购商品质量问题、商家拒绝退换货等困扰消费者的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并告知“12315”投诉热线和检察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依法维权。此外,干警们还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损害公共利益线索,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
下一步,青龙县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四个一批”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问题,不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治理,以实际行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